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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为,为什么......”
延庆的声音断断续续。
苏哲宇声音温柔:“哥,我有过很多名字,苏哲宇、江晨、但是我更喜欢别人叫我鬼脑!”
“我是茧的缔造者!”
听着苏哲宇的话,延庆已经有些涣散的瞳孔猛然收缩,嘴角挂上一抹苦笑,用最后的意志发动了特殊专属技能。
沉睡在身体中的另一道满是恶意的意志开始缓缓苏醒。
“检测到宿主陷入脑死亡,造神失败,进入自毁程序........”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...................
延庆瞳孔布满血丝,浑身散发着一股惊人的恶意,此时的他或许已经不再是他,又像是他。
小虎看着面前的延庆,毫无情感波动的瞳孔满是恐惧恐惧,转身往远处的黑暗中逃窜。
延庆静静的看着小虎离去的背影,没有丝毫动作,静静的往乐园大门处走去,身后躺着数不尽的尸骸。
一座血色的小镇不知何时突破深层世界和现实世界的界限,出现在城市之中。
小镇入口,童话小镇四个字分外醒目。
一座接着一座的建筑,出现在现实世界,爬满眼球的房间,被人体模特占据的商场四楼........
一个个都市怪谈成为现实,有人曾见到了一个身穿红衣的女人在血肉中翩翩起舞,一个浑身恶臭的学生无止境的吞噬这各种生命。
一个浑身长满残肢的怪物手上拿着一个破旧钱包,逢人就问见没见过身份证上的人,一个带着孩子的慈祥老人,总是会向行人询问有没有见过一个手拿棒球棍的青年,巨大的虫茧侵占城市..........
鬼怪开始复苏,人人自危,由官方联合智脑科技在奋力抵御鬼怪。
“茧”
的成员借此机会在城市中肆意屠戮生命,和官方已经不死不休。
荒芜破败的城市,一个手持狰狞棒球棍的身影站在废弃的高楼上,身旁依偎着一名一身红衣的绝美女子。
周凌看着面前建筑上那道熟悉的身影,心中五味杂陈,对身后大量全副武装的土兵挥了挥手。
“动手,代号灭魔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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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喜欢有一道书评,人生这道选择题,怎么选都有遗憾。
这算是我正儿八经写的第一本书,每天就几块钱,又要被喷,也没太多人喜欢,与其一直写下去,不如到此为止,有时候遗憾也是生命中的一部分。
在这里向喜欢这本书的大家道歉,本书到此完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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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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