紧攥着一把匕首,如同入定般一动不动,衣服仍是头天晚上穿的那一套,光滑的面料已经略微起了褶皱。 一个神色间全是餍足,一个失魂落魄。 才一天时间,昨天对峙时的情状全然翻转。 “找到了?”秦方在沙发后站定,摩挲着沙发的布料若有所思。 林庭听到声音转过头来,举起手中的匕首向秦方展示:“嗯。是这个。” 秦方打量着他手中的物什,错金的匕首精致小巧,刀鞘一圈镶嵌着绿松石,历经岁月的洗礼,石头已经沁润了丝丝土色,但金属刀鞘和刀身依然在灯光下反射出冷冽的光泽。 他在脑海中检索,很快,便想起来,这件匕首原本放置在博古架一角,是方莹当初从娘家带过来的几件爱物之一,事情有些麻烦,他眉头也拧紧了几分:“别的东西我能做主,这件不行。这是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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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